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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知识产权局变更部分业务用章及相关表格书式

添加时间:2019年05月27日

近日,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《关于变更业务用章及相关表格书式的公告》(第295号)。公告内容主要包括:

一、机构调整后,专利、商标审查工作均将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名义开展,原专利复审委员会、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、商标评审委员会、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机构名称不再使用,涉及上述机构的业务办理程序不变。

二、机构调整后,原专利复审委员会、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、商标评审委员会、商标审查协作中心的业务印章停止使用,统一启用新的业务印章。新业务印章由“国家知识产权局”加具体业务类型组成,业务用章变更清单见下表。

三、机构调整后,专利、商标审查工作中涉及到的请求类表格/书式和发出类通知书/书式中统一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代替原专利局、原商标局、原专利复审委员会、原商标评审委员会及原商标审查协作中心。

201931日起可登陆以下网址下载使用修改后的请求类表格/书式。

专利业务请求类表格下载地址:http://www.cnipa.gov.cn/bgxz/index.htm

商标业务请求类书式下载地址:http://sbj.saic.gov.cn/sbsq/sqss/

四、新业务用章和请求类表格/书式将于201941日启用,同时旧业务用章和旧请求类表格/书式停用。

五、机构调整后负责专利复审、无效案件审理的新机构办公地址不变,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9号银谷大厦10-12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。

负责商标注册审查的新机构办公地址不变,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。

    负责商标争议事宜的新机构办公地址不变,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。(摘自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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